户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管理 > 户籍管理 > 正文

关于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9/06/15    来源: 安全管理处     点击:

一、根据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我校今年毕业生的户口应全部从学校迁走,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的户口。

二、添加毕业生户口迁往地址的具体要求:

1、登录我校户籍管理系统(http://202.194.70.5/huji/)点击学院、班级查找本人户口信息,在迁往地址栏目内进行添加。

2、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填写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xxx单位。

3、未落实工作单位迁回原籍的应填写:毕业生家庭的详细地址。

如:生源地是农村应填写:xxx省xxx市(县)xxx镇(乡、办事处)xxx村。

生源地是城镇的应填写:xxx省xxx市(县)xxx区(办事处)xxx路xxx号。

4、升学的应填写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xxx学校(院、所)。

三、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编辑: 王斐       编审:丁立波

 

 

关闭

版权所有:济南大学安全管理处     技术支持:信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