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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嬉水行为当止——我处在甲子湖设置警示标志

发布日期:2014/04/01    来源: 安全管理处     点击:

人间芳菲四月天,甲子湖畔春意然。在姹紫嫣红的无限春光中,甲子湖出现了一些嬉水、垂钓等危险和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似一串串不和谐音符,给曼妙的校园春光曲带来不少杂音。

为了爱好,在不该垂钓的地方垂钓,不仅大煞风景,更失去了美德;同时湖中嬉水十分危险。念兹在兹,如鲠在喉。为此,安全管理处交通技防科于4月1日在甲子湖周边路口及湖畔醒目位置安装了“禁止垂钓、水深危险”警示标志4块,希望大家即刻行动起来,共谱文明、和谐、平安之曲!

鱼儿同是守望校园的主人,请勿垂钓!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请勿嬉水!

撰稿/摄影:王长飞    编辑:石卫华   编审: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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