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安委会办公室、部(处)中心工作开展,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做好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二、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和部(处)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事务的协调与保障工作。
三、负责安委会办公室交办文字材料和部(处)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安委会办公室和部(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编发工作。
四、负责部(处)印章使用管理,内外综合性事务处理工作。
五、负责部(处)国有资产、物品器材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部(处)工作人员考勤、账务报销和内部后勤保障工作。
上一条:治安与交通管理科工作职责
下一条:技防管理科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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