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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驻济高校活动场所内出现“篮球扒手”

发布日期:2013/04/03    来源: 安全管理处     点击:

春暖花开,篮球场上愈发热闹,大多喜好运动的学生习惯在打球之前将衣物、钱包、手机等物品放置于篮球架下。犯罪分子趁学生打球无暇顾及下手,之后迅速离开现场。由于高校人员众多,出入自由,找回财物较为困难。

【简要案情】

1、案件编号:A3701134200002013030053

3月25日18时07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张某某报警称:3月25日17时许,其在山东师范大学篮球场打篮球时,将一部粉红色联想A520型手机放在篮球架下,17时30分发现手机被盗窃,涉案总价值800余元人民币。

2、案件编号:A3701134200002013030049

3月25日17时59分,马某某报警称:3月25日17时许,其在长清区山东师范大学篮球场打篮球时,将一部黑色苹果5型手机放在篮球场西侧篮球杆北侧栏杆的水泥台子上,十几分钟后马某某发现手机被盗窃,涉案价值5600余元人民币。

3、案件编号:A3701134200002013030050

3月25日16时52分,山东轻工业学院学生郑某某报警称:3月25日15时30分,其在山东轻工业学院篮球场打篮球时,将一部黑色小米手机放在篮球场从西面数第二个篮球架下面,16时30分,郑某某发现手机被盗窃,涉案总价值1300余元人民币。

4、案件编号:A3701123000002013030017

3月22日13时16分接协和学院任某某报警称:昨天下午在学校篮球场打篮球时,放在篮架下面的一部白色直板三星牌手机被盗,购买时价值4800元,现有九成新。

5、案件编号:A3701123400002013030013

3月14日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白某来所报案称,其当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山东建筑大学学校篮球场打篮球时,将手机装在上衣口袋、并将上衣放置于篮球架下,至15时50分打完篮球穿衣服时发现手机被盗;被盗手机为iphone4s,黑色,16G版,2012年5月份购买,时价4800元。

6、案件编号:A3701033400002013030011

3月14日12时许,刘某某报案称其在3月13日16时至17时30分在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新建篮球场打球时将自己的黑色苹果ipone4s(16G内存,2012年六月份花5000元购买)手机放在夹克左侧口袋内并将夹克放在篮球架下,当其在17时30分左右打完球穿衣服时发现手机被盗。

7、案件编号:A3701122100002013030005

3月3日9时许,张某某报警称:其于3月2日在山东省历城区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体育场打篮球时,放在包内的一部苹果四手机被盗,2011年8月购买,价值5880元。

【案件分析】

1、发案时间:下午,课余时间;

2、发案地点:高校篮球场;

3、作案人特征:以出入篮球场且混进人群不容易被发现的特点,作案人应为男性,18至25岁之间;

4、被盗物品:手机;

5、作案手法:顺手牵羊,伺机作案;

6、作案特点:作案时间短,选择人数较多的篮球场下手,窃取容易隐藏的手机。

【打防建议】

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以各种形式深入进行防盗宣传,提醒学生和老师提高警惕,牢固树立“自己是防范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自身防范。

 

撰稿:王长飞    编辑:石卫华   编审: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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