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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亲属投靠”人员落户须知

发布日期:2012/03/19    来源: 安全管理处     点击:


一、基本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申办手续

1、符合条件第1、2、3、4项所需手续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以上人员完备上述手续后,由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撰稿: 石卫华      编辑: 王长飞     编审: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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